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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2章 经典提问,你没有杀人的想法,你为什么要这么说?

第322章 经典提问,你没有杀人的想法,你为什么要这么说? (第1/2页)

开庭。
  
  苏白和李雪珍被相关的工作人员带入庭审。
  
  各方入座。
  
  对于方如风的这个案子。
  
  入庭的各方,都有着自己对于这个案件结果的准备。
  
  审判台席位上,作为审判长的林凤如,目光落在上诉人席位上。
  
  而后又收回目光,平淡的声音在庭审场上响起:
  
  “上述人方如风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,认为判决有误,以此提出上诉。”
  
  “本案由我院沙都中院,负责对于方如风一案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理。”
  
  “检方对方如风提起的公诉罪行为故意杀人犯罪预备。”
  
  “现在请上诉人陈述上述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。”
  
  “好的审判长。”
  
  苏白点头,开始作为上诉人委托律师对于上诉请求进行陈述:
  
  “我方的上述意见是,我方并不认同一审判决对我方当事人的判定。”
  
  “理由如下:”
  
  “对于犯罪预备应当基于刑法中第22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,制造条件的,是犯罪预备。”
  
  “并且,根据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理解与适用,犯罪预备必须具备四个条件——
  
  一:主观上为了犯罪。
  
  二: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。
  
  三:事实上未着手实行犯罪。
  
  四: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的。”
  
  “犯罪预备的适用,必须基于以上四个条件。”
  
  “审判长,我先在这里陈述一下当时的情景事实。”
  
  “当时的情景事实是——我方当事人发现了谢婷婷作为妻子出轨,在生气的因素下,进而说出了想杀害谢婷婷的想法。”
  
  “在这种情况下,我方当事人在客观方面并没有实施者犯罪预备的行为。”
  
  “另外,我方当事人和谢婷婷大吵了一架,谢婷婷回到了自己的娘家。”
  
  “之后报警立案,在此过程中,我方并没有做出其他的行为。”
  
  “没有预备犯罪事实或制造条件,即,不构成犯罪预备的必要条件。”
  
  “基于以上,我方认为应当撤销一审判决,改判我方无罪。”
  
  “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的上述请求。”
  
  苏白进行了简单的陈述。
  
  紧接着,审判台席位上,林凤如作为审判长,扭头看向检方和受害人席位。
  
  “对于上述人的申请诉求,合议庭已经听取,现在请检方对于该案件进行相关性的陈述。”
  
  “好的审判长。”
  
  检方吴春梅点头开口。
  
  吴春梅作为一审时的检察官,这一次在二审中继续进行有罪指控。
  
  当然.…
  
  这一次,苏白没有提出申请回避,是觉得完全没有必要。
  
  在徐波作为检察官的时候,苏白提出申请回避的原因是,这本来就是一桩冤假错案。
  
  当时在卷宗中能够看出徐波对于控告,是非常的极端。
  
  而在一审卷宗中吴春梅所提用的陈述,相对来说较为客观。
  
  这个说的客观是在法律上所表现的客观。
  
  吴春梅继续陈述:“检方指控方如风和对方如风提起公诉。”
  
  “主要是考虑到了现实情景,并且检方认为上诉方陈述的并不全面。”
  
  “所以在这里进行补充。”
  
  “补充——”
  
  “在这个案件当中,根据刚才上诉人陈述的情况。
  
  达成无罪的陈述是没有客观上实施犯罪预备行为。”
  
  “但实际上,作为检察官,我跟着执法人员在对这个案件进行取证和各方面的同时发现。”
  
  “在方如风得知了自己妻子谢婷婷出轨以后,在其手机中发现了多处搜索关键词。”
  
  “例如说:我妻子出轨了怎么办?”
  
  “我如果把我出轨的妻子杀害了,或者是把小三和妻子全杀了会不会判死刑。”
  
  “这种关键词,证明了方如风有想要对自己妻子谢婷婷故意杀害的想法。”
  
  “并且通过以上两条搜索可以从侧面证实方如风,在客观上正在实施犯罪预备的行为。”
  
  “再结合先前方如风,在谢婷婷离开之前发出的,我会杀了你的话。”
  
  “基于以上,完全可以认为,方如风的行为达到了犯罪预备的条件。”
  
  “并不符合上诉方委托律师所描述的,无客观事实证明方如风正在实施犯罪预备行为。”
  
  “所以检方对于本案的意见是驳回上诉方无罪申请的请求。”
  
  “维持一审原定判决。”
  
  针对检方所陈述的这一点情况,苏白了解。
  
  通过搜索这个关键词来判定故意的主观性,这一点怎么说呢.…
  
  很模糊.…这个判定在法律的认定上面通常会认定方如风,在主观上有想要实施犯罪的意愿。
  
  但是如果将此归类为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。
  
  很牵强!
  
  为什么这么说?
  
  那需要先了解一下,犯罪预备行为通常是指什么?
  
  通常指的是行动力。
  
  在这个案子当中,行动力指的是预备刀具或者是预备其他杀人工具。
  
  当然,搜索也可以作为一定的证据作为判定条件。
  
  但是搜索妻子出轨了怎么办,或者是杀人了会不会判死刑,可不是行动。
  
  如果方如风进行搜索的是,我该怎么样去杀害我的妻子不留痕迹。
  
  用什么样的刀具去攻击,可以达到快速杀人的目的。
  
  这样的搜索情况完全可以判定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。
  
  为什么?
  
  因为这种搜索,是搜索怎么样去杀人。
  
  但是方如风的搜索是什么?
  
  方如风的搜索是杀了人之后,自己会不会被判死刑,妻子出轨了怎么办。
  
  从这一点上完全可以看得出来,他只是在主观上有这种侵向。
  
  并没有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为。
  
  如果说这种搜索都能判定为客观事实。
  
  苏白只能说这可能是他接触过很多案件中的第一例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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